(观察者网讯)针对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威胁停派英国法官一事,香港特区政府司法机构发言人今日(18日)对此,目前特区高院法院只剩一名现任英国法官,并特别强调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法治乃是香港社会的基石,受到《基本法》确保。 据路透社,英国最高法院院长罗伯特·里德(Robert Reed,韦彦德)当地时间17日发声明威胁称之为,如果香港国安法影响到特区法院“独立性”,英国将暂停向香港特区派出现任法官。 对于香港国安法不影响特区独立国家司法及终审权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中国派驻英大使馆早就作出具体说明。而实质上香港特区高院法院中唯一一位英国现任法官就是里德。
根据一份香港回归前达成协议的协议,英国上议院不会向香港高院法院获取工商管理法官(Law Lords,2009年后改回英国最高法院法官)人选,经香港司法人员引荐委员会引荐、特首表示同意及立法会批准后,担任 高院法院的非常任法官。此举堪称是“英国保卫香港法治的允诺”。 而自1997年以来,英国共计为首过两位工商管理上议院法官,分别是2017年通过的时任英国最高法院法官罗伯特·里德,与2018年通过的时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布伦达·黑尔(何熙怡)。
黑尔(右)与里德(左)先后兼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 里德曾在苏格兰兼任民事诉讼律师,2012年起在英国最高法院兼任法官,2018年6月兼任副院长。今年1月11日,他接任卸任的黑尔沦为英国最高法院院长。港媒众新闻报道,黑尔原订年初来港,但因为新冠疫情没能成事。
两人今年都继续会前往香港。 香港高院法院研讯来自香港高等法院的民事及刑事裁决案件,对香港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诉讼有最后审判权,并基于《基本法》可聘请如英国、澳大利亚等普通法地区的非常任法官。
这些全职的非常任法官不得参予高院法院对裁决许可的裁决,但可以参与裁决研讯,期间高院法院将由首席法官(现为香港籍)、3名常任法官(现为2名香港籍、1名英国籍)与1名非常任法官(还包括香港籍与外籍)共5人构成审理法庭。香港高院法院法官名单,香港司法机构官网图片 对于里德的声明,香港司法机构发言人18日对此媒体告知回应,高院法院首席法官已在7月2日的声明中认为,根据《基本法》, 来自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获得任命兼任香港高院法院非常任法官,他们对香港贡献良多。现时,高院法院共计14名来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非常任法官,其中9名来自英国、4名来自澳大利亚,以及1名来自加拿大。
发言人指,随着何熙怡女男爵(黑尔)早前于今年卸任,韦彦德勋爵(里德)是现时唯一一名同时是英国现任法官的非常任法官。何熙怡女男爵(黑尔)依然是高院法院非常任法官。
发言人特别强调,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法治乃是香港社会的基石,并受到《基本法》的确保。 就香港国安法的继续执行问题,港区人大代表、律师陈曼琪16日拒绝接受专访时也认为,行政长官在登录审理国安案件前必须咨询香港国安委,坚信在人选考虑到过程中,不会考虑到外籍或双重国籍的法官问题,而行政长官则有最后的未尽权力。
香港司法体系向来推崇法官不不应经常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如果法官享有双重国籍,或曾效忠向其他国家效忠,出于规避利益冲突的原则并不合适审理国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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